荔湾附近钢管架出租平台
斜撑杆不得随意拆卸,确因操作需要暂时拆除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控制同时拆除的根数,且随后应及时补装上。高层脚手架的下部斜撑杆施工结束前不得拆除,待使用完后,拆雕脚手架;上部脚手架落下时相应进行拆除。脚手架连墙撑的设置其要求为:双排脚手架的连墙撑在30~40m'的范围内设置1点(即大致水平间隔3~4个立杆,垂直相隔3步),架过30m时,其底部的布点应适当加密。单排脚手架可按每3根立杆和3步设置1点。脚手板设置平稳,不得浮搁•钢脚手板的挂钩应落在横杆上,木脚手板的两端头应落在搭边横杆的翼边上,作业层的外侧应加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斜脚手板只允许在1.8m纵距的脚手架上使用,升坡应为1:3,并应在相应的节点上增设横杆。踏步梯只允许在网格为1.8×1.8m的脚手架上使用,梯宽占架宽的1/2,为折线上升方式。为扩大作业平台宽度,可在脚手架的一侧或两侧设置扩宽平台挑梁。窄挑梁上铺设1块脚手板,宽挑梁上可铺设两块脚手板。挑梁只能供作业人员使用,不得堆放物料。挑梁的下一层应加设连墙杆。设置多层挑梁时,验算偏心荷载作用下脚手架的抗失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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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狭长型脚手板,如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宽型的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2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和连接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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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总体要求: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扣件式脚手架: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分有结构、装修脚手架、敞开式、部封闭、半封闭、全封闭脚手架、模板支架等)。支撑架:为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件等搭设的承力支架。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固定在墙体上的脚手架,简称单排架。双排脚手架: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可变荷载(活荷载)可分为:施工荷载,包括作业层上的人员、器具和材料的自重;风荷载脚手板自重标准值:(钢、竹和木0.3、0.35KN/M2)栏杆、挡脚板自重标准值(钢、竹和木0.11、0.14KN/M2)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装修、结构2、3KN/M2)脚手架上吊挂的设施(安、苇席、竹笆及帆布等)的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注意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建筑物高度超过24m;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